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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-50(8/10)

紧,薄唇抿成一条平直的线,沉默半晌。

很快,他意识到了什么,当即掀开薄唇,迅速澄清:“这枚戒指本来就是我专门为你定制的,跟我那枚是一对,全世界有且仅有这两枚,象征着独一无二,不可替代。”

祝明殊反应很平淡,闻言点了下头,他无心去探究事实真伪,就算事实如此,祝明殊也不觉得有接受的必要。如果说刚从车祸中醒来的祝明殊对赵京酌还存着几分侥幸心,现在的他对赵京酌就只剩避之不及,不愿再有半分瓜葛。

“赵先生有心了,不过这种话,说给您的未婚妻听就好。”祝明殊偏开头,不愿再与赵京酌交流。

赵京酌上前扶住他的肩,声音沉下来,带着点不容置喙:“我会解决。”

这是赵京酌第一次在祝明殊面前,向祝明殊做出承诺,他会处理这个对他和赵家来说意义重大的婚约。祝明殊其实不觉得赵京酌会放弃这场百利而无一害的婚姻,他猜测,或许在赵京酌看来,男人只是用这种看似退步的方式安抚他无理取闹的小情人,性质与欺骗相似。

熟悉的辛辣苦香萦绕在鼻尖,若有实质地将祝明殊拢进赵京酌的包围圈里,祝明殊忽然不受控地战栗起来。

“不要……不要碰我。”祝明殊挣开赵京酌的桎梏,手臂激起一串细小的疙瘩。分明这里是自己的家,他却像是躲避什么洪水猛兽,慌不择路地朝门口跑去。

手刚触碰到门把手,祝明殊就被男人猛地攥住手腕,强制性地压在了门板上。

“怕我?”察觉到祝明殊的异样,赵京酌不解地伸手,用另一只手来回抚摸着他柔嫩的脸颊,漆黑如死水的眼眸闪过滚烫的暗芒,阴恻恻地死盯着怀里那个脆弱到不堪一击的猎物。

祝明殊咬着唇,发出幼小犬类受伤时的呜咽,在赵京酌掌下哭得惨不可闻,跟赵京酌第一次墙碱他时的反应也差不了多少。赵京酌眸光一沉,心中生出几分无可奈何。软硬兼施,他拿他没有一点办法,满盘皆输,彻头彻尾。

“别怕,不会有人再伤害你,没有人敢欺负你,我向你保证。”赵京酌庄重地亲吻着祝明殊红肿的眼皮,不自觉放轻了声音,堪称温和地安抚。

祝明殊脸上一片湿滑,触感类似水洗过的冷玉,赵京酌喉结无意识滚动,细细地吻去他脸上的泪痕。

祝明殊咬着指尖,抽噎着问:“那你呢?”

“明明,你一直都在……欺负我。”

听着祝明殊压抑了良久终于爆发的控诉,赵京酌陷入短暂的沉默。

他埋入祝明殊馥郁浅香的发间,郑重道:“连我自己也不行。”

祝明殊细白的手指在门板上扣弄,在赵京酌巨大的手掌下来回挣动,却始终无法挣脱,他痛苦地闭上眼,良久,才哽咽道:“我累了,放过我吧……”

“……”

拜赵京酌所赐,祝明殊对这个男人已经产生了应激反应,只要赵京酌稍稍靠近,他便会不受控制地瑟瑟发抖,有时被赵京酌抱着睡觉,甚至会整夜惊悸,难以入梦。

赵京酌察觉之后,倒也没敢再把人往死里逼,动作收敛很多,只在祝明殊不知道的地方一言不发地暗中注视,没再轻易往他跟前凑。

遽然间,二人仿佛身份地位颠倒,这次,赵京酌成了亦步亦趋跟在祝明殊身后的那个人。

从地下室出来后,祝明殊身体大不如前,心病难医,赵京酌整日眉头不展,有几个有生意往来的伙伴便给男人支了个招。

说是往香火最旺的庙里供奉一尊底座刻有他名字的神像,吃尽虔诚信徒的香火,受千万人供奉祷告,自然福泽延绵,能长命百岁。

赵京酌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,竟觉得这招可行,男人思忖一阵,以他对祝明殊的了解,大概不会乐意,到时候适得其反,反而惹祝明殊生气。想到这,赵京酌没再像从前那样大包大揽擅自做主,专程跑去祝明殊家征求祝明殊的意见。

彼时话音刚落,祝明殊蹙起眉,果然不出所料,十分不赞同赵京酌这样的做法。他觉得对那些毫不知情的人们来说并不公平。心中有所求,故千里迢迢,翻山越岭求神拜佛,供奉香火,到头来却是为他人做嫁衣,替一个陌生人祈福祷告。纵然福泽深厚,他却受不起。

赵京酌见祝明殊态度坚决,毫无转圜的余地,便也只能作罢。

……

苦楝树下,祝明殊捡起肩头那支小花,决定将它夹在书页里做成标本。

不远处忽然传出一阵骚动,祝明殊眼前一黑,一溜训练有素的黑衣人从巷口鱼贯而出,对着前方那个年轻姑娘穷追不舍。

祝明殊芒寒色正,眼里见不得一丁点恃强凌弱之事,见状想也没想就冲了上去,拉着险些绕到死胡同的姑娘拔腿就跑。虽然实力悬殊过高,面对这些高大彪悍的黑衣人,祝明殊毫无胜算,他打不过,但他是逃跑的行家,又对此地地形熟悉,七拐八拐之下,便将几个黑衣人绕得头晕眼花。

“不行了……不行了,我好累……”女人捂着小腹喘息,疲惫到小腿肚都在发颤,显然已经到了极限。

祝明殊望着巷尾的方向,猜测这些人大概换了条路线,他俩还算幸运,误打误撞,成功躲开了这些人的围追堵截。

“没事吧。”祝明殊伸出小臂,令女人搀着他,不至于腿软跌倒。

女人一时说不出话,只是朝祝明殊摆摆手,示意自己没有大碍。等女人缓过劲,二人来到江边,并肩坐在长椅上平复因剧烈运动鼓噪的心跳。

彼时夕阳余晖融化在江面,晚风推开粼粼金波,渲染出宁静安详的氛围。

祝明殊去隔壁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了几样东西,他将矿泉水和创口贴一齐递给长椅上的女人。女人微微怔住,这才发现她的高跟鞋不知道什么时候磨破了后脚跟,一小块皮肉隐隐有血丝渗出来。

“谢谢啦,你心真细。”女人接过东西,仰起脸笑盈盈地看向祝明殊。

方才只顾着拼命地逃跑,二人这才对上视线,不由得异口同声道:“是你?!”

人对美丽的事物总是印象更加深刻,哪怕只有一面之缘,短时间里也很难忘记对方的长相。

“上次还要多亏你帮我把高跟鞋从井盖里取出来,还送了我一把伞……”

“举手之劳而已。”祝明殊从回忆里搜索出那位雨中的姑娘,与眼前的女人完全对上。

“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,还真是有缘。”女人一双多情的凤眸眯成月牙,远看高不可攀,笑起来却亲和甜蜜,很有感染力。

祝明殊不怎么擅长和女性打交道,闻言只是垂着脑袋笑笑,扶了扶镜框,唇角弯出好看的弧度,令人想起日剧中俊秀,又略带点颓气的社畜男主角。

念了大学之后,祝明殊身材开始抽条,比例优越,头脸精致,外表的优势更加凸显。他整个人单薄纤逸,穿着白衬衫时,习惯性将袖口卷到手肘,自然地露出一截骨感的腕骨。手腕背部的皮肤很薄,颜色白到透明,隐隐露出青色的血管,鲜红的碎痣点缀在凸起的腕骨上,有种莫名的性感。

祝明殊习惯了独来独往,身上总飘着一股子清淡的冷香,凑得很近才能闻到,举手投足全是生人勿近的清冷感,对情窦初开的女生有种很奇妙的吸引力。

那时,祝明殊身边不乏女性追求者,可他却总觉得自己这副被男人玩弄过的身体已经不再纯洁如白纸,没有哪个女人会不膈应。所以和同龄女生相处时一直有些自卑。

祝明殊正不知道这场聊天该如何进行下去,所幸女人是个话痨,滔滔不绝道。

“对了,刚才没吓到你吧?你别误会,我可不是做了什么坏事才被他们追的。他们是奉命抓我回去结婚的。”

“抓你……结婚?”祝明殊有些吃惊。

女人打开话匣子,竹筒倒豆子似的向祝明殊大吐苦水。

“是啊,还是逼我嫁给一个我压根不喜欢的男人,愁得我头发都快白了。”

“不可以拒婚吗?”

“事情哪有你想象的这么简单,要是真能说拒就拒,我也不至于烦成这样。”

祝明殊闻言,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女人,只得手忙脚乱地撕开一块巧克力包装袋,递到女人手里。

“吃点甜的,心情会变好。”祝明殊常年低血糖,出门身上总会记得带糖果或巧克力,这下倒是派上了用场。

女人盯着祝明殊看了半晌,腮帮子鼓鼓囊囊地咀嚼,语不惊人死不休道:“要是我的联姻对象是你就好了,我说不定真的会嫁。”

祝明殊正仰头喝水,闻言被呛得死去活来,他一时尴尬地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摆。

女人惊呼一声,突然冒出一个绝佳的点子,眉飞色舞地向祝明殊道:“不如这样,你和我去领证,假扮我老公,帮我推了这门亲事吧!我很有钱的,会支付报酬,直到你满意,怎么样?”

祝明殊吓得魂飞魄散,领证是能这样儿戏的吗?他旋即婉拒道:“女士,这不合适……”

女人许是头一次被拒绝,眉毛一竖,俏脸染上几分怒意,嗔道:“你拒绝我?”

“干嘛,你有女朋友还是已经结婚了?”

祝明殊摇摇头,乖巧回复:“我没有女朋友,也没有结婚,只是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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