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尾声(2/5)

为了让老人放心,他拉住几个旁听的人,询问他们对判决的看法,得到的回答如一辙,都不相信启明是凶手,说他可能被冤枉了。“听听,群众的睛是雪亮的,不怕,我们还可以上诉,省院的法官们肯定不会是这个水平……”

5353;照常理,当事人一旦“供认不讳”,不大可能在是否提供凶藏匿位置这样的细节上“顽抗到底”,惟一合理的解释是当事人根本不是凶手,他怎么可能有“凶”呢?即便他是术师,他也变不真正的凶来。至于当事人供述他把手枪扔进了江里,纯粹是胡应付。在当事人此供述之前,当事人曾有过13次供述,每次位置都不一样,公安人员曾带着当事人去搜查过几个地方(有证言),结果如何呢?

为此,他大病了一场,烧40度,他甚至说起了胡话:“我有一个重大发现,我看到了凶手……不,不是那个被审判者,他是冤枉的,他没有杀人……凶手是个别审判者,他们用法律的名义要将无辜者处死……他们,他们是真正的凶手……他们杀人,但手上不会沾血……与一般的凶手比起来,他们更肆无忌惮,更冷酷无情……权力腐蚀人的灵魂……他们不是白痴,他们能判断是非,他们知道那个站在被告席上的人是冤枉的……为什么明知冤枉也要重判?面?立功?减少麻烦?或者仅仅因为被告无权无势,冤枉他不会有什么后遗症……多么可怕呀,有些灵魂……我不想干律师了,毫无意义……鲁迅先生当年为什么放弃了学医?因为他看到国人的灵魂病了,他要疗救人的灵魂……我要改行,也去疗救人的灵魂……让良心回到人的胸腔里,让道德左右人的行为,让公正和正义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,让人别那么卑鄙,别连畜生都不如……”

判决是残酷的,也是最严厉的。他的辩护没有被法官理睬,就这么回事。尽每一个旁听者都赞赏他的辩护,并且几次为他鼓掌,但毫无用处,判决是由法官的,不是由坐在旁听席上的人的。

判决完全乎他的意料,他当时就傻了。这件事让他想了许多,以前他怀疑有些法官水平太低,不学无术,对案件和法律的理解不,致使的判决不能令人信服;现在他恍然大悟,这些法官水平低还在其次,重要的是他们的道德颇值得怀疑。

上诉的结果是发回重审。一年半来,这个案件在市中院和省院之间反复了多次。最后市中院网开一面,给启明留了一条性命,由前两次的死刑判决改为“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”。启明在看守所待了一年零6个月又7天后,被移送到了水台监狱。

四、启明行凶从逻辑上说不过去。假设启明像公诉人所说的那样蓄意杀害妻和骆远征,那么他一定会一番精心准备。他不会使用自己的手枪,这毫无疑问,因为这样很容易被发现,但这不等于说他事前一定知道他能夺取骆远征的手枪,并用这把手枪杀死骆远征和妻。那么他是如何“精心准备”的呢?

他对前来探望他的启明的父母说:“别放弃希望,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。”当时,第一次判决宣读之后,他就是这样安慰两位老人的。

醒来后,耕云好像将烧中说的话忘得一干二净,他没有改行,继续着他的律师,继续为启明的案操心。

“永远不要放弃希望!”一年半来,耕云一直用这句话告诫启明父母,也告诫自己。一次次的可怕判决,让他到无奈和疲惫,但更多的还是到愤怒。他虽然表示还不放弃,要继续申诉,但他知道翻案的可能&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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