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愿来到自己身边的那一刻,才是真正幸福的一刻。
此刻他们只听得见彼此的心跳声,空气中没有一丝风,就连山茱萸和柏树似乎也停住呼吸,就这样安静地立在一旁。
……
维恩骑马将她送回教堂门口。
两人共乘一骑,沿着村道缓缓行到一座小桥上,两边布满刺槐和丁香构成的天然篱笆,新绿的叶子里透着淡紫的花。
桥上一群快乐的农妇正迎面走来。
她们肩上挂着圈圈草绳,叽里呱啦地说笑着,十分热闹。
见到他们,农妇们在桥上站住了,好奇地打量着马背上的两人。她们的每张脸都是健康快乐的,被太阳晒成健康的小麦色,眼睛亮晶晶的,充满着劳动过后的兴奋。
现在是初春,正是乡下最繁忙无聊的时节。桥下不远处的草地已经割过一片,夕阳斜照着,连同一行行割下的芬芳青草,闪出一种特别异样的金闪闪光辉。
“老爷好!”农妇们异口同声地向着她身后的男人问好,带着羞怯又探询的笑容。
“谢谢您减少田地和草场的租金!”一个胆子大些的妇人高声说着,表情满是赞扬。
她坐在马背上,微微侧过头,用眼神询问身后的维恩。
他没有解释,只是礼貌性地点了点头。
农妇们仍站在桥边,目光热烈地追随着他们。
维恩没有下马,只摘下帽子向她们致礼,脸上带着一种潇洒的漠然,朝她们望着。那微笑里有谦逊,有善意,也有距离恰好的亲切。
“夫人真美啊!”
一个头上系着白围巾的妇女赞叹地说,望着马背上的年轻女子,欣赏着她那端庄的姿势,秀美苗条的身段,和衬托着乌黑秀发的红润脸蛋,多么动人。
她坐在马上,双手交叠放在马儿脖颈上。
面对农妇们好奇而又津津有味的目光,她感到很尴尬,脸涨得绯红,两手一松,滑落鞍背,被维恩敏捷地捉住。
为了帮她掩饰窘态,男人默默地握了握她的手,喜悦地扬一扬眉。
他带着隐隐约约的幸福、谦逊而得意的微笑,彬彬有礼地同每个人点头致意。寒暄几句后,这才催动□□的马,带着她继续前行。
没过多久,又遇见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女孩子。这些衣裙上打有补丁的小人们兴奋地从路边跑过来,挥动小手,围着马腿仰头叫道:“尊敬的阁下,谢谢您为我们办的新学校!”
他曾鼓励当地政府在乡下办好学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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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孩子们散去,她好奇地转过头,仰起脸轻声问他:“那些学校办的怎么样?”
“我去过几次,”他望着她水润明亮的眼睛的,诚恳地回答,“孩子们都很可爱,可是我对这工作不感兴趣。”
她想了想,“这一点我完全理解。精力是由爱产生的,爱不能勉强,不能依靠命令。我想就因为这个吧,慈善事业总是不大有成效。”
维恩沉默了一会儿,赞同似的微微一笑,“是的,有多少人就靠这手法猎取社会地位,这种情况如今是越来越厉害了。”
说到这,他忽然皱起眉头,像是想到了政治上的什么烦心事——最近议会里的扯皮,内阁里的争执,那些日复一日消磨人的东西。
他低头看了她一眼。
那眉头很快又舒展开来。
男人温柔地笑了笑,接着改变了话题。
马蹄声哒哒地响在乡道上。
她带着疑惑的神情仰起脸,朝后望着他那张生气勃勃的俊脸。
他的脸一会被头顶树枝漏下的阳光整个照亮,一会被照到一部分,一会又被阴影整个遮盖住。
她期待着他再说些什么。可是他什么也没说,只是拿缰绳在马背上轻轻点了点,胸膛在她背后默默地随着心跳鼓动着。
那一刻,她忽然对他产生了一种连自己都感到惊奇的怜爱之情。不是仰慕,不是心动,不是那些她早已熟知的情绪。
而是一种更柔软、更陌生的东西——像是看见一个站在阳光里的人,却忽然意识到他身后还有着长长的影子。
路过布伦海姆宫的时候,她突然坐直了身体,维恩不动声色勒住缰绳。
“好漂亮!”她情不自禁地睁大眼睛,露出惊讶的目光,望着那座耸立在绿荫蔽天的古树丛中带圆柱的美丽宫殿,赞叹地说。
一排排白色石柱在通透明亮的光线下泛着柔和的光,高大的窗户像一排排沉静的眼睛,俯瞰着脚下修剪整齐的园林。
“确实很漂亮,但从楼上望出去,景色更美。”他温柔地附和道。
她回头看了他一眼,没说话。
他们骑马驶进铺有水门汀的大院,在喷泉前的大门口停下。园林里有两个工人正蹲在地上,用粗糙多孔的石头砌着花坛,坛里的泥土已经耙松了,等着栽种什么。
她低下头,看着身下这匹温驯的黑马,伸手摸了摸它头顶黑色的毛发。
“这匹马很出色,好想给它喂点苹果。”
话音刚落,两个服装体面的仆人从房子里奔了出来。
“啊,公爵大人来了!”
管家远远地便认出他,快步迎上前来。
维恩没有下马,微微颔首。然后他转向她,低下头,吻了吻她的手。
“你想不想住那个有阳台的大房间?”他问,语气平常得像在问今晚吃什么。
她愣住了。
当着那些仆人的面,她不知道该怎样称呼他。称他“公爵”太生分,叫他“尊敬的首相阁下”又太勉强。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此刻是什么身份,和他共乘一骑,被他的仆人恭敬地注视着。
“我还是先住旅馆吧,等你从法国回来再说。”她一面说,一面把仆人拿来的砂糖和苹果块喂给维恩的爱马。
她伏低身子,拿起砂糖和一小块苹果,喂给那匹一直安静乖顺的黑马。马儿温热的舌头舔舐过她的掌心,弄得她痒痒的缩回手。
“好。”他笑着回答。
等她喂完,维恩掏出手绢,轻轻握住她被马舔湿的手,一下一下帮她擦拭干净。
她没有抽回手。
耳边喷泉的水声哗哗地响着,阳光穿过古树的枝叶,在他们身上洒下朦胧的光晕。
她决定竭力克制自己的情绪,平静地忍受这次离别。
可他还没有动身,她平静的心情就已被破坏了。
距离罗切斯特夜袭的那个夜晚,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星期。
她以为这事就算翻篇了。
那天夜里,她举枪射中了他,然后——然后她做了什么?她记得自己愣在原地,记得血溅在脸上温热黏腻的触感,记得猎狗的狂吠,记得谭妮惊恐的尖叫。后来呢?后来她好像和他做了个约定,为他包扎了伤口,好像说了什么“再敢来就杀了你”之类的话。
果然,罗切斯特照她说的,再没有来过。
她渐渐放下心来。
不料刚回旅馆,就收到了一封信。
她恐怖地从信封上认出了笔迹。
爱德华·罗切斯特的笔迹。
信封厚得像树皮。
长方形的牛皮纸上,巨大的黑色花体字母张牙舞爪地盘踞着,散发着浓重的墨香。
“是谁送来的?”她的声音微微发紧。
“旅馆的听差。”谭妮回道。
她有好一阵都无法坐下来看信。她站在窗前,手里攥着信封,有些气喘。
窗外的街道人来人往,阳光正好,没有人知道她此刻的心跳得有多快。等她终于平静下来后,她读了这样一封英文信:”亲爱的伯莎·安托瓦尼特·梅森:
原谅我敢于冒昧给你写信。上帝给了人十字架,也给了人忍受的力量。我已收到你的律师寄来的法律传票,相信我,按照约定我不会再来见你,我写这封信,是希望结束同你的敌对关系,以及我们的婚约。另外,我完全健康,伤口愈合得很快,多谢你之前为我包扎。如果你为我担心,那么,现在可以放心了。
爱德华·费尔法克斯·罗切斯特”
她读完这样一封信,先是怔住,随即一股恼怒涌上心头。
律师寄来的法律传票?她什么时候寄过什么传票?
还有那句——“如果你为我担心”——她什么时候担心过他?
他们那古老的订婚关系早已结束,说不上解除不解除。
这人脑子坏掉了吗?
她把信纸翻过来,又看了一遍,试图从那些花体字里读出什么弦外之音。
可是没有。信写得很诚恳,甚至用词有些卑微,完全不像她认识的那个罗切斯特。